首页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 第五章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审定与核查机构管理 第三十条 审定与核查机构纳入认证机构管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关于认证机构的规定,公正、独立和有效地从事审定与核查活动。 第三十一条 审定与核查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相关活动,保证审定与核查活动过程的完整、客观、真实,并做出完整记录… 第三十二条 审定与核查机构应当每年向市场监管总局和生态环境部提交工作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 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共同组建审定与核查技术委员会,协调解决审定与核查有关技术问题,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提升审定与核查活动的一致性、科学性和合理性,为审定与…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