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8年) 17.

17. 海上溢油风险防范

近岸海域溢油风险防范。2019年底前,建立沿岸原油码头、船舶等重点风险源专项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明确近岸海域和海岸的溢油污染治理责任主体,提升溢油指纹鉴定能力,完善应急响应和指挥机制,配置应急物资库。完成渤海海上溢油污染近岸海域风险评估,防范溢油等污染事故发生。2020年底前,建立海上溢油污染海洋环境联合应急响应机制,建成溢油应急物资统计、监测、调用综合信息平台。(交通运输部牵头,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应急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等参与)

石油勘探开发海上溢油风险防范。2019年底前,完成海上石油平台、油气管线、陆域终端等风险专项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海上溢油影响的环境监测,完善海上石油开发油指纹库。2020年底前,完成渤海石油勘探开发海上溢油风险评估,开展海上排污许可试点工作,推动建立石油勘探开发海上排污许可制度。(生态环境部牵头,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应急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海警局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