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8年) 3.

3. “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

结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要求,沿海城市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对上述企业中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属于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或生产落后产品的生产装置,依法予以淘汰。持续加强监管,防止新发问题。(生态环境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