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渔港费收规定(2011年) 第二章 计费方法 第四条 渔港费收规定(2011年) 第四条 第二章 计费方法 第四条 计费单位: 机动捕捞渔船以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为计费单位; 非机动捕捞渔船和渔业辅助船舶以净吨(无净吨的按载重吨,拖轮按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为计费单位。 第二章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