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工作检查验收办法(2000年)
发布机关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49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