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科学技术部、外交部、财政部解释。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