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在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应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符合《公约》、《议定书》及缔约方会议的有关决定,符合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