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10.4.1
10.4.1 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的,应当自本所作
出同意其股票重新上市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股份
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本所在公司办理完成相关
手续后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遇特殊情形需延长办理期限的,
应当向本所申请并获本所同意。
公司股票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上市交易的,本所关于同意其
股票重新上市的文件失效,公司可以于该决定失效之日起的六个
月后再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出同意其股票重新上市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股份
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本所在公司办理完成相关
手续后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遇特殊情形需延长办理期限的,
应当向本所申请并获本所同意。
公司股票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上市交易的,本所关于同意其
股票重新上市的文件失效,公司可以于该决定失效之日起的六个
月后再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