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10.2.8

10.2.8 公司应当提供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前述财务会计报告的截止日距公司重新上市的申请日间隔

应当不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公司应当补充提供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