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8.7
8.7 上市公司因收购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或者收购人以
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而发出全面要约的,要约收购期限
届满至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
根据收购结果,被收购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具备上
市条件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后复牌。
根据收购结果,被收购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再具
备上市条件且收购人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收购目的的,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于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后继续停牌,并按照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