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6.1.9
6.1.9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