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2015年) 四、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2015年) 四、 四、 组织实施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的方法,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标准化工作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 第一阶段(2015—2016年),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提出法律修正案,确保改革于法有据。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016年6月底前完成) (二) 第二阶段(2017—2018年),稳妥推进向新型标准体系过渡。 ——确有必要强制的现行强制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逐步整合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2017年完成) (三) 第三阶段(2019—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 ——理顺并建立协同、权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体制。(2020年完成) (六)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