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资金安排和使用 第七条 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七条 第三章 资金安排和使用 第七条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审核下达奖励资金预算。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