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样式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业务种类;

发证机关;

有效期和发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