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涉外气象资料的管理 第十九条 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2006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涉外气象资料的管理 第十九条 在涉外气象探测活动中获取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气象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与中外合作各方按照国家规定签订气象资料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责任。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