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管理规定(2025年) 第四章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因安全控制区域划定和调整,新划入安全控制区域内的在建或已建的建设项目,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照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指导相关建设项目投资人、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