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名称规范(2014年) 2.

2.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34条第2项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选用不符合市场准入、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进行消防设计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的适用按照《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第520项执行,违法行为名称表述为“违法选用不符合市场准入、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进行消防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