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消毒剂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
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用于粘膜的消毒剂还应标注“仅限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用”内容。
产品名称;
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用于粘膜的消毒剂还应标注“仅限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