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条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六十条 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应当予以排除。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