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八条 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主要包括:
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