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三百一十条
第三百一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经海警机构负责人批准,海警机构应当出具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所在地相应人民检察院:
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现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应当予以没收的,海警机构可以进行调查。海警机构进行调查,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
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现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应当予以没收的,海警机构可以进行调查。海警机构进行调查,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