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三章 回避 第三十一条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回避 第三十一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记录人、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记录人、翻译人员和鉴定人需要回避的,由海警机构负责人决定。 第三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