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海警机构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违反前款规定,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违反前款规定,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