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一百八十六条

第一百八十六条 海警机构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