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一百七十条
第一百七十条 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海警机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海警机构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海警机构处理的,海警机构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海警机构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海警机构应当及时移交。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海警机构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海警机构处理的,海警机构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海警机构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海警机构应当及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