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观测资料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一条 海洋观测资料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国家海洋观测资料管理机构负责将接收的海洋观测资料,按照汇交资料的来源和内容,在完成质量控制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海区派出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主管部门反馈。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