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观测站点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三条 海洋观测站点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国家基本海洋观测站点: 海洋观测环境已经不能确保海洋观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且失去海洋观测服务的价值并无法恢复的; 因自然灾害等因素,现址已经不具备设立条件,且无另选新址重建必要的。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