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2009年) 第五章 应急管理 第一百零三条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2009年) 第一百零三条 第五章 应急管理 第一百零三条 事故发生后,作业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向所属作业者和承包者报告;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活动,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一百零二条 目录 第一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