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2009年) 第四章 安全培训 第八十九条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2009年) 第八十九条 第四章 安全培训 第八十九条 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组织对海上石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建立海上石油作业人员的培训档案,加强对出海作业人员(包括在境外培训的人员)的培训证书的审查。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一律不得出海作业。 第八十八条 目录 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