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2006年) 第四章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第四十条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2006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第四十条 无人员伤亡事故、轻伤、重伤事故由作业者和承包者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代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