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7年) 第七章 海洋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7年) 第四十一条 第七章 海洋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管理部门组织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及各分局制定年度海洋标准宣贯计划,对重要标准进行宣贯;业务部门组织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或分局对相关标准进行宣贯;沿海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涉海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工作需要,开展海洋标准宣贯工作。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