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2016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2016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国家海洋局是海洋能资金的组织实施部门,主要职责是:会同财政部制订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文件,按要求开展绩效管理;组织制定海洋能工作方案,提出海洋能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报财政部审批;组织海洋能资金项目招标、执行情况与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验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是海洋能资金项目日常管理部门。 第二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