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2016年) 第二章 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2016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国家海洋局是海洋能资金的组织实施部门,主要职责是:会同财政部制订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文件,按要求开展绩效管理;组织制定海洋能工作方案,提出海洋能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建…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地区海洋能开发利用规划,将海洋能开发利用规划纳入本地区海洋经济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海洋能产… 第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海洋能资金项目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本单位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任务合同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开展工作,落实相关配套条件,确保实现预期成果… 第十二条 充分发挥海洋能资金项目招标和执行过程管理支撑机构的作用,开展项目招标、过程管理和技术支持。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