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岛名称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海岛名称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海岛(有乡级以上人民政府驻地的海岛除外)的名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