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海关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发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等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