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10月) 六、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10月) 六、 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5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3号、第198号、第235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将第三条第一款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2024)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