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10月) 二十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1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五)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10月) (五) 二十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1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五) 将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中的“接受内销申报”修改为“企业办理内销纳税手续之日”;将“审查确定”修改为“确定”;将“完税价格”修改为“计税价格”。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