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10月) 十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8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三)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10月) (三) 十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8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三) 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违法货物、物品的计税价格应当按照《关税法》、国务院规定的进境物品关税简易征收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的规定予以确定。”;将第二款中的“汇率”修改为“计征汇率”。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2024)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