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5月) 三、 对《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五)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5月) (五) 三、 对《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五)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主管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抽查检验计划,经过必要调查,结合所辖地区相关进出口商品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