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十八、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四)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四) 十八、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四) 删除第九条、第十条中的“的设立”。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