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八、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一)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一) 八、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四条第一款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 八、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