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六十七、 对《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三)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三) 六十七、 对《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三) 删去第十一条第一款中的“(现场考核评审时间不计入20个工作日内)”。 目录 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