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六十一、 对《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9号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三)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三) 六十一、 对《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9号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三) 删去第九条中的“(一式3份)”、第(二)项,将第(四)项修改为“场区平面示意图,并提供重点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删去第(五)项至第(七)项,将第(八)项修改为“水质检测报告”。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