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五十四、 对《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二) 五十四、 对《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二) 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经进境口岸海关现场检疫合格的,调往《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地点实施检疫。”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