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二十九、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4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五)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五) 二十九、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4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五)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所规定的文书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且发布。”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