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二十八、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3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一)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一) 二十八、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3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七条中的“纸质单证和报送的电子数据”修改为“有关单证材料”。 二十八、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