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十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6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二) 十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6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删去第十条第一款中的“见附件1”。 将第二款中的“多本《加工贸易手册》”修改为“多份《加工贸易手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