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11月) 三十二、 对《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5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六)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11月) (六) 三十二、 对《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5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六) 将第九条中的“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修改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