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二十、 对《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6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二) 二十、 对《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6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删去第六条中的“(编号格式见附件5)”、第七条中的“(附件二)”、第八条中的“(附件1)”、第九条中的“附件3”、第十三条中的“附件4”。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