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四十五、 对《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1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三)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三) 四十五、 对《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1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三) 将第十条中的“分支检验检疫机构”修改为“隶属海关”,“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局)”“直属检验检疫局”修改为“直属海关”。 (二) 目录 (四)